級社財務的若干說明 |
兼答梁民生學兄的建議 |
2014-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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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鴻鈞 |
1. 培正弘社(總社)(銀行賬戶設于中國香港「上海商業銀行」)自2013年1月1日起按照培正弘社(中國香港)「例會聚餐同學(2012年12月13日)建議」書的辦法,收取交/捐級社費。
支出方面包括有關級社事宜和不幸去世同學的奠儀等。
2. 培正弘社(中國香港)(銀行賬戶設于中國香港「恒生銀行」)每月例會聚餐,歡迎香港區內外弘社同學參加。
凡是區外同學參加,餐費免收。該餐費傳統上由弘社(中國香港)支付。近年來,例外地由社長李錦鴻支付,偶由當地該次同學赴餐者平均分擔。
3. 各地區弘社財務自行管理。
梁民生學兄:
首先多謝您的建議。
2. 按照上述說明,香港區的財務與弘社(總社)的財務,各有獨立的管理賬目和銀行賬戶,雖然工作人員是同一班子。
3. 香港區外同學的餐費是由香港區弘社負責。歡迎區外同學多來聚餐暢談。
4. 弘社(總社)不會代弘社(中國香港)支付餐費。
5. 您說得好:「社費來自于民,用之于民」。懇望更多同學交/捐級社費,以應社務支出。
望您今後多提建議,改進社務。
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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